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级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
根据广安市公安局户口管理的相关规定,凡2019年考取我校的全日制新生,本着自愿原则,可将户口保留原籍也可迁来本校(非全日制新生不能将户口迁入学校)。自愿将户口迁入本校的新生,入学报到后一周内按要求提交本人信息,并准备下列材料交各所属二级学院,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收齐转交学校保卫处代为申报入户事宜:
1.近期1寸标准证件照片一张(户籍管理专用);
2.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(凭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),同时请注意:
(1)《户口迁移证》必须加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“户口专用章”,如有涂改也必须在涂改处加盖公安机关“户口专用章”;
(2)填全十八位身份证号码;出生地和籍贯都须具体到省市(县);原住址必须体现省市(县)隶属关系,具体到街道门牌号;迁往地址一律填为“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”或“广安职业技术学院”;
(3)迁移证和身份证上的姓名务必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;
(4)请新生用铅笔在迁移证右上角写明本人所属学院和联系电话。
若生源地公安机关对新生户口迁移另有规定的,请按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办理。因新生入户工作要在入学当年年底才能完成,入户完成之前暂不能办理广安身份证,故请入学后需办理银行贷款或其他事宜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同学,在原籍下户前办理好身份证以便入学后使用。
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
2019年6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