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陈丽 文章来源:武装部、保卫处 时间:2019-04-15 点击数:
因退学办理户口迁移服务指南
一、办理流程
1.学生持《退学通知书》原件及复印件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保卫处提取本人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;
2.到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(城北人工湖对面)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,将加盖公安局注销章的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交回保卫处;
3.持《户口迁移证》、《退学通知书》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回原籍办理入户手续。
二、所需材料
1.《退学通知书》原件及复印件
2.本人身份证原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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