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选聘应届毕业生迁入学校集体户服务指南

作者:陈丽  文章来源:武装部、保卫处   时间:2019-03-25  点击数:  

学校选聘应届毕业生迁入学校集体户服务指南

一、办理流程

1.持相关材料到保卫处(春晖楼117)办理相应手续,领取《户籍迁移申请表》;

2.到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入户,打印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并交回学校保卫处存档。

二、所需材料

1.在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(由校人事处出具)

2.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

3.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

4.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
5.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

6.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

7.广安市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安市无住房证明

8.按要求填写《户籍迁移申请表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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