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陈丽 文章来源:武装部、保卫处 时间:2019-03-25 点击数:
学校选聘应届毕业生迁入学校集体户服务指南
一、办理流程
1.持相关材料到保卫处(春晖楼117)办理相应手续,领取《户籍迁移申请表》;
2.到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入户,打印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并交回学校保卫处存档。
二、所需材料
1.在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(由校人事处出具)
2.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
3.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
4.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5.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
6.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
7.广安市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安市无住房证明
8.按要求填写《户籍迁移申请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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