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安保人员巡逻管理制度

作者:陈丽  文章来源:武装部、保卫处   时间:2017-12-28  点击数:  

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安保人员巡逻管理制度

(2017年11月修订)

一、依照法律、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学院内治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。

二、每天实行24小时巡逻,每组成员需由三人及以上人员组成,且每组至少有一名协警参与,间隔一小时换班巡逻。

三、巡逻必须佩带电筒、对讲机和防身器械。

四、巡逻地点是学院内所有校舍,办公大楼、教学楼、实训楼(外),篮球场、足球场、广场、驾校训练场、绿化带、每到一处都要多看、多听、多嗅,检查是否有安全隐患。

五、巡逻过程中要规范学院内车辆停放,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处理,不能及时处理要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。

六、注意来往人员的动向及携带物品,对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、检查证件,必要时可检查所带物品。

七、遇有盗窃、流氓违法犯罪分子,应立即设法擒获,并及时联系中桥派出所(电话:2341871)。

八、发现有人吵架应予以劝止,发现打架斗殴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保卫处或报警(匪警电话:110)。

九、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扑救并迅速报警(火警电话:119)。

十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,在接班队员尚未到岗时,原班队员不得离开。巡逻队员下岗后应将巡视器材进行交接,同时,队长要对巡逻车进行交接,检查车辆是否完好,能否正常使用,并做好巡逻情况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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