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安职业技术学院
消防安全工作机构职责
学院保卫处是负责学院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,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,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:
1、拟定学院消防安全年度计划、年度经费预算,拟定学院消防安全责任制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,并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;
2、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;
3、监督检查消防设施、设备、器材的使用与管理、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,定期组织检验、检测和维修;
4、确定学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(部位)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;
5、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、使用和管理工作,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;
6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,组织消防演练,普及消防知识,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、扑救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;
7、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;
8、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,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;
9、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院,校内各单位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,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,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、消防验收或者备案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;
10、建立健全学院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;
11、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;
12、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,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