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门卫值班制度
(2017年11月修订)
为维护学院内部治安秩序,保障学院(全校)师生员工的生命、财产安全,根据《治安保卫工作条例》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值班人员必须着装整齐,佩戴执勤标志和规定配带的器械,文明执勤、礼貌待人、坚持原则、方法妥当、认真主动、勤管勤问,牢固树立为教工和学生服务的思想。
二、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,按时交接班。当班时不得脱离岗位、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;严格把好第一关,时刻保持高度的注意力,切实做好门前的警戒,特别是夜间警戒,注意车辆、行人的安全,人多时注意防止失窃,防止在大门口及周围闹事、斗殴,保证门前的安全。
三、检查出入车辆和外来人员,按规定要求做好登记;检查外运物资及物品,验收出门证件并做好登记,如手续不齐或可疑情况要立即报告;禁止出租车、摩托车、电瓶车、共享单车等进入校园。
四、高度警戒,发现精神病患者、衣冠不整者以及形迹可疑者,坚决阻拦其入内;制止各种游动商贩、推销人员进入校园(包括校门口摆摊设点)。
五、制止大液化气罐车及运载大量毒品、爆炸品、污染品、放射源等车辆进入校园。对于夜间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园内停放。
六、负责检查周围是否贴有大小字报和宣传品;巡视观察发现火警、盗窃情况要及时报告或呼叫110报警台,遇有重大治安状况要立即上报。
七、搞好室内外卫生,爱护公共设施、保管好配备的警用器械,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门岗室。
八、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