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关于开展“119”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
作者:潘于林 文章来源:
时间:2021-11-09 点击数:
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
关于开展“119”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的
通知
校属各单位:
根据省委宣传部、省安委办《关于开展 2021 年度“119”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》(川安办〔2021〕67 号文件精神,为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“10.14”台湾高雄“城中城”大楼火灾、沈阳市“10.21”燃气泄漏爆炸、“10.24”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爆燃事故教训,增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,杜绝火灾隐患,提高对初期火灾扑救工作的组织和处理能力、应急疏散逃生能力。经校领导同意,保卫处决定在全国第30个消防宣传日即“119”宣传月之际开展系列活动。具体安排如下。
一、消防安全知识宣传、培训及灭火演练
1.时间:2021年11月9日15:00
2.地点:希贤厅、田径场(第一阶段消防安全知识宣传、培训在希贤厅,第二阶段灭火演练在田径场)
3.参加人员:后勤工作人员、图书馆工作人员、各处室代表、二级学院学生管理科长,2021级各班班长、治保委员和1名学生代表。
二、开展消防疏散演练
1.时间:2021年11月16日16:30
2.地点:诗涵阁
3.参演人员:诗涵阁全体同学,校园119队员
三、开展消防安全主题班会
1.学习传达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内容。
2.观看应急管理局拍摄的消防视频,时长约18分钟。
3.结合森林草原防火,大力宣传弘扬消防安全的极端重要性,提醒学生安全用电、防火的注意事项。
4.将主题班会的视频、图片、计划、总结等资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30日前交保卫处潘于林老师处。联系人邮箱:591918577@qq.com。
四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
1.校属各单位根据《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安全工作计划》附件第40、41、44条“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”和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”工作,做好记录,建好台账,及时报安办汇总备案。
2.校企合作处(实训处)要加强对危化品使用的监管检查,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,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培训,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。
3.保卫处将联合后勤、基建、学工等部门对学校公共区域、学生宿舍、重点单位及重点区域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。
五、工作要求
宣传月活动期间,校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消防宣传引导工作的统一领导,制定工作方案,细化任务分工,实化工作措施,统筹推进实施,并将责任落实到岗位、落实到人头,贯通到活动开展的各个环节。
校属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请形成简要书面总结,并于11月30日前以电子文档方式报学校安办(春晖楼114办公室)。
联系人:潘于林;邮箱:591918577@qq.com。
保卫处
2021年11月4日